船行海上,安全是重中之重。作为沿海省份,福建省共有1.2万余艘海洋渔船和10.6万余艘乡镇船舶、已建渔港251个,海运市场需求旺盛,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开渔季以来,海洋渔业安全防控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福建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强化水上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全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
构建高效综合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的关注一以贯之。2024年,在福建考察时,他提出“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安全是基础。福建省委、省政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按照“有证无证一起管、海上岸上联动管、常规手段与科技手段结合管”的原则,全面部署开展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级层面建立由省长任总召集人、3位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30多个省直及中直驻闽单位协同配合的海上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坚持每日调度;沿海市、县、乡三级参照建立相应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经过15个月的集中整治,福建省海上船舶管理协调机制持续优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合力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福建海事局积极构建共治格局,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制,联合福建省安委办每年发出水上交通安全提示函,每季度向地方政府发出风险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督导,逐级传导压力至基层末梢。
另外,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积极推动下,福建省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海上船舶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由重点渔业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包村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打通渔船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狠抓重点
落实商渔船防碰撞长效机制
“这些内容太有针对性了,很实用。我们将组织船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航经渔区的瞭望与避让,切实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10月13日,宁德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漳湾10号泊位的散货船“复兴海”轮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宣传,船方拿着警示材料连连道谢。
近年来,福建省组织开展商渔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福建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协同推进,压实“商船、渔船、港口、政府、监管部门”五方责任,从源头压降碰撞事故;在此基础上,制定商渔船防碰撞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商渔船分道通航、互联互通、违法打击等工作。
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福建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召开6次视频调度会议,紧盯“杜绝重大、遏制较大、减少总量”目标,坚持高位推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圆满完成集中整治行动。该行动开展以来,该省商渔船碰撞事故数同比大幅下降80%,未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今年以来,历史上首次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在此基础上,该省大力推动制度下沉、层级贯通。截至9月28日,福建省实现省、市、县三级商渔船防碰撞长效机制全覆盖落地运行,形成省级引领、市级统筹、县级落实的长效治理格局,推动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向常态治理、事前预防、全域联动转变。
有的放矢
强化开渔前后安全监管
8月11日14时,福建省首批开渔的渔船出海作业。此次开渔涉及渔船近1700艘。为全力保障开渔后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福建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周密部署、靠前作战,建立“双管”“双护”“双查验”工作机制。
“我们坚持事前预防,督促指导船东船长航前自查,强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禁‘带病’出海,严防‘抢跑’‘冲港’。”福建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在开渔之际,该省组织执法船艇联合护航,在出港航道、商渔船交会密集区开展伴随式巡航,有序疏导交通流,确保航道安全顺畅;加强渔港和集中停泊点巡查,利用渔船动管系统和电子围栏等手段,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海域点验和风险提醒,对违法违规渔船依法处罚。
推行渔船出海前安全自查电子台账,依托“福海通”平台实现重点环节自查全覆盖,电子台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实行渔船风险分级赋色管理,综合多维指标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建立海上电子围栏智能预警,实行渔船进入自动识别和实时监测……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传统监管“看不清、管不准、反应慢”问题,该省以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推动安全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转变。(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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