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省安办道路交通营运货车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到三明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检查采取直奔企业与路面倒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宁化县宇鸿鑫建材有限公司多部车辆超载、擅自改装
10月11日10时05分,检查组在三明市宁化县城郊道路路面随机抽查闽G51768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15吨,实载50余吨,严重超载,且车辆擅自改装加高栏板。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对该司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检查组了解到该车是在南平市检测。检查组立即把相关情况反馈给省安办南平检查组,南平检查组随即对该检测站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闽G51768在今年3月份进行检测,当时没有擅自改装车辆的情况。
检查组了解到,车辆货源企业为宁化县宇鸿鑫建材有限公司。检查组立即前往该公司,并在现场发现,闽G35698、闽GA0982、闽GA6793、闽GA9701、闽GA9706等5辆待装卸车辆存在超载、擅自改装、车辆反光标识污损等问题,车辆核载约15吨,大量送货单显示车辆实载34-46方(47-67吨),超载较为严重。
“你们公司这些超载货车出厂容易带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整改!”检查组立即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对超载货车进行卸货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对车辆超限超载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百日大会战不知晓,未制定运输车辆出场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现场未见到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投入等台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随即将发现的问题向三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叮嘱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货运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配置称重计量器具和监控设备,严格规范装载,建立出厂登记台账,严把货车出厂关,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三明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宁化县交通局对福建大田县汉德物流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闽G51768加高部分已拆除。
尤溪县一平土石方工程项目现场车辆管理形同虚设
10月13日10时09分,检查组在三明市尤溪县路面随机抽查闽G52669重型自卸货车时发现,该驾驶员上路行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车辆擅自改装加高栏板、严重超载,胎纹严重磨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检查组立即溯源至该货源单位尤溪县瑞云园E10-01、E14-01地块一平土石方工程项目。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管理人员对车辆所属企业和底数不清,回答共有60-70辆渣土车从事运输,但现场仅能提供27辆渣土车车辆档案。检查组发现,提供的车辆档案中,闽G70293、闽G38776、闽GA8232等3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证已过期。
在工地现场看到,渣土车普遍存在擅自改装加高栏板、栏板严重磨损、无防撞梁、车牌污损、反光标识缺失、污损、不清晰以及超载等现象,现场车辆管理形同虚设,未见到车辆隐患排查相关台账。现场未按照指定的土石方交通运输和导行方案进行操作,交通导行、施工导行、运输组织、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理等均未按照专项方案开展,场内外相关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等缺失较为严重,场内无人员疏导和指挥,现场管理极为混乱。
项目部仅对8月13日进场的渣土车驾驶员进行技术交底,后进场驾驶员未进行技术交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严重不足,安全例会仅有照片,无人员签到表、会议记录等相关台账。
该企业无视尤溪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8月15日出具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及尤溪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出具的尤公(西城)告字2022810号整改通知书,现场未见到任何整改措施、反馈报告、佐证材料等相关台账,隐患整治未实现闭环管理。
检查组随即将发现的问题向三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相关部门对尤溪县土石方工程项目进行调查处理,由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对该工程项目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整改,并责令有关部门督促工程项目负责人加强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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