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打造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样板”,根据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省份,在应急管理部的大力指导下于2025年1月,顺利完成2支社会应急力量的测评试点工作有关程序。
经省应急管理厅评定并报请应急管理部复核:厦门市曙光救援队获评建筑物倒塌搜救、水上搜救1级队伍,为我省首支“双一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泉州市红十字迅捷救援队获评水上搜救2级队伍,为我省首支二级社会应急力量。
下一步,我省还将继续深入总结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成果,提炼出科学可行的测评流程与标准体系模板,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以评促建,精心遴选出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优秀队伍,打造社会应急力量的典范标杆,推动全省社会应急力量高质量发展。(应急救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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