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降雨已明显减弱,省气象台6月9日16时30分将“暴雨预警”降为Ⅳ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6月9日17时终止防汛应急响应。
鉴于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加强雨后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区、高陡边坡、切坡建房点、高挖填方路段、涉水桥梁、受淹房屋、内涝点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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