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100-2026-00042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6〕3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6-05-22
- 有效性: 有效
闽应急建议〔2026〕30号
答复类别:A类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93号建议的答复
肖惠中代表:
《关于扶持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议》(第1793号)由我厅会同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气象局、福建海事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当前我省社会应急救援组织面临的问题,并从解决资金困难、物资保障、场地受限、人员不足、协同合作、制度保障等问题和建设专业产业救援队伍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落实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及我省相关工作要求,推进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参考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采纳,并抓好落实。
近年来,我省坚持系统思维、多措并举,从制度构建、培育赋能、规范管理、实战运用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发展,为全省应急救援和基层治理筑牢社会力量支撑。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202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专章部署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从政治引领、业务指导、保障支撑等方面健全建设举措,为全省社会应急力量规范有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遵循。二是完善法规政策。2023年,省应急厅会同民政厅、文明办、团省委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支符合标准的社会应急力量,各地可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福建海事局2021年印发《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海上搜救应急志愿者队伍顶层设计,扶持我省沿海主要市、县(区)和重要航道、渡口、渔村的海上搜救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三是健全配套制度。2022年,省财政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救灾资金可用于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的具体范围;2023年《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明确“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力量开展或者参加海上搜寻救助行动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健全培育体系,提升专业实战能力
一是搭建规范化培训平台。依托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2025年组织业务骨干实战化轮训53期、各类培训109场,累计培训2.2万人次。二是强化联演联训机制。健全联演联训、以赛促训机制,省应急厅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闽安”省级演练品牌,常态化推动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演练;成功举办全省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闯世界”社会应急力量国际技术交流赛事,有效锤炼队伍实战本领。三是构建多层次队伍网络。全省在应急管理部系统注册报备社会应急力量队伍154支,各类从业人员 5万余人,覆盖山地搜救、水上搜救等救援领域,11支队伍纳入省级应急救援骨干力量,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网络。
三、强化规范引领,筑牢队伍发展根基
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设立党组织,在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中,将“有健全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制度”作为省级救援队伍必备的条件。二是试点推进分类分级测评。为破解队伍能力不清、底数不明问题,作为全国首批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省份,我省搭建标准化测评体系,建成专业测评场地,形成6大类496项测评指标。率先在厦门、泉州完成全国首批“双1级”队伍评级,全省累计完成10支队伍分级测评,打造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建设福建样板。三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依托省民政厅“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福建海事局牵头的海上搜救应急志愿者协会等公益平台、行业协会搭建交流展示渠道,健全激励表彰机制,近三年全省社会应急力量累计获各级表彰69项、149人次,有效激发队伍建设内生动力。
四、完善救援机制,彰显社会应急担当
一是健全现场协调机制。《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需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时,由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现场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上下衔接、系统规范”的制度框架。省应急厅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信息咨询、科学调配、报备登记、任务管理等支持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救援。二是深化基层服务治理。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践行“平时服务、急时应急”宗旨,三年来参与省内防汛防台风、森林灭火等行动2600余次、6万余人次,成功转移群众2.6万人,有效发挥“第一响应人”作用。三是提升跨区域救援能力。近年来,先后选派精锐队伍10次跨省参与洪涝、地震等重特大灾害救援,并圆满完成缅甸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任务,充分展现福建应急队伍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
下一步,省应急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您所提建议,紧扣我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社会应急力量正规化、专业化、实战化建设,深度融入“大应急、大联动”体系,推进我省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健康持续发展。一是深化分类分级测评。全面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进一步扩大测评覆盖面,优化测评场地和专家队伍建设。同时,强化测评结果运用,推动“测评等级与调度权限”挂钩,引导优质资源向通过测评的社会应急力量汇聚,激励持续提升救援能力。二是强化协同联动。组织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竞赛,深化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联演联训机制,常态化组织拉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各级实战演练拉练,实现以赛促训、以演促战。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所在地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身保险、伤亡抚恤等支持措施,健全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推动将社会应急救援队员纳入各级应急、民政、共青团等表彰体系,对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提升职业荣誉感与社会认可度。四是夯实基层服务。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融入“大应急、大联动”体系,深入社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应急知识普及和先期处置,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公益宣传和民生服务,实现资源和服务下沉社区、扎根群众,构建更加牢固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梁立峰
联 系 人:韩 勇
联系电话:0591-8732617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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