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宁通行”车辆通行码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2-04-12 21:54

  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必要通行的医疗物资、民生物资、重要生产物资、农业生产、农产品物资以及邮政快递等其他重要应急运输保障。各县(市、区)查验点应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在查验点用手机微信扫描驾乘人员提供的“宁通行”二维码,对通行码信息一致的予以通行。1.快审快批。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对通过“宁通行”平台的车辆通行码申请,审核时间统一安排在8:00-17:30,每件申请原则上1个小时内必须完成审核。2.快捷通行。各县(市、区)对《车辆通行证》及“宁通行”车辆通行码按照所申请的路线快捷通行。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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