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18年尾矿库“头顶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3-28 14:48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尾矿库“头顶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近日,省安监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尾矿库“头顶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闽安监管一〔2018〕32号),除继续实施“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财政奖补外,今年也将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纳入财政奖补范围,明确具体奖补标准。通过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将有效激发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安监部门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后会同财政部门于5月20日前汇总报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应于今年7月底前联合下达奖补资金。

  《关于申报2018年尾矿库“头顶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闽安监管一〔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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