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尤溪县应急管理局陈可澉副局长带队开展“厂中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围绕出租方“五个一”、承租方“五不得”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此次检查聚焦“厂中厂”管理薄弱环节,执法人员以“穿透式”检查方式,先对出租方落实“五个一”情况逐项核查:查看是否签订一份安全管理协议、是否明确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是否制定一张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是否每月至少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逃生演练等。对部分出租方存在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进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等重大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拟立案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深入承租方生产车间,对照“五不得”要求严格检查,重点核查:不得隐瞒涉及高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功能,不得擅自停用报警,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得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危险化学品,不得违规动火、无证动火等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