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牵引,紧盯工贸、危化、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铁腕执法、严查重处,持续形成高压震慑。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见底清零、闭环管理。
案例一:平和县某陶瓷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且无相关台账和无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2026年7月21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平和县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煤气发生炉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且无相关台账和无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以及煤气发生炉清理作业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平和县某日用品有限公司违规储存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
2026年7月22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平和县某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储存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平和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储存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
2026年7月22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平和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储存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某家具有限公司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到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办公室。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一项,该隐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某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2026年7月24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到某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作为业主,未对承租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平和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2026年2月22日,平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属地乡镇到平和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调查确认: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平和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处20500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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