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福建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时间:2025-07-15 18:39

  本报讯 记者沈良坤报道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实施、评估与修订、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厘清预案管理职责。《办法》明确省政府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县(区)政府负责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预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强调分类指导,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优化预案体系构成。《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预案体系。在保持总体、专项、部门三个层次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突发事件应对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的概念界定。将应急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纳入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编制要求。《办法》完善各级各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制修订计划的相关要求,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对编制计划的统筹衔接;明确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等编制前准备工作以及编制中的各项要求,以推动解决部分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规范审核报批程序。《办法》对应急预案报批材料、审核内容等进行完善,在专项预案报审流程中增加应急管理部门衔接审核把关环节的内容,推动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职责,强化各层级、各部门、各地方预案之间的衔接和融合;进一步明确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巨灾应急预案、跨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等的审批程序。

  细化备案管理规定。《办法》推动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范印发、备案和公开。明确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等通过备案、抄送等形式告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集团驻闽机构、省属企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权属企业的总体、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作了细化规定;同时,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的公开,提出了明确的时限和范围要求。

  完善预案演练制度。《办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策划实施、演练评估指导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较大的地区、单位等的演练频次提出具体要求。细化了演练评估内容,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指导,推动解决演练实战性不够强、演练成效不够足等问题。

  加强预案管理保障。《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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