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督导组在漳州、厦门发现:渔船安全管理不规范 企业安全主体落实不到位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2-14 12:33

  1月10日至13日,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驻守督导检查第一组驻守督导组赴厦门、漳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驻守督导检查。本次行动重点督导海洋渔业及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情况。

  斗美一级渔港部分渔船存在信号错误情况

  “个别渔船船名号标识不清楚;部分渔船存在AIS或北斗信号错误,或不在线等情况。”督导组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强调,“必须马上进行整改,规范相关信息,及时全面掌握渔船动态。”

  1月11日,督导组来到位于漳州市龙海区的斗美一级渔港进行检查。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斗美渔港码头救生、消防及碰垫等设施配套不完善;渔船人员登轮不规范,个人防护措施(救生衣)未穿着,存在安全隐患。

  除了督促隐患整改,督导组还十分重视案例警示教育,要求相关责任人要深刻吸取近期海上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厦门市同安区一企业安全主体落实不到位

  1月12日,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驻守督导检查第五组来到厦门同安区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缺少主要负责人审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对外委协作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照程序核查相关职业资格证。此外,该公司在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中缺少对工作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就没有落实到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部分岗位缺少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马上完善整改。” 督查组人员指出。

  督导组在检查现场时还发现,该企业公司现阶段进行相关设备的拆除、安装,现场比较凌乱,缺乏对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有效管理。对此,督导组提出,在改造完工后,该公司应对厂区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重新进行辨识并建立台账。另外,厂区内未见车辆限速标志,考虑到叉车转运物资频繁,公司应在厂区道路显眼处增设车辆行驶限速标志。

  针对上述情况,督导组立即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相关主管单位,要求立即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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