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3月全省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4-10 09:32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1-3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9起、死亡192人,同比分别下降20.2%和1.0%,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但较大事故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分析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运行平稳。道路运输、渔业船舶及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民航飞行、农业机械以及煤矿、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工矿商贸事故42起、同比下降6.7%,死亡45人、上升9.8%,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去年同期无发生,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0起、死亡23人,同比增加6起、10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期无发生(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2起、3人,无较大事故);化工事故4起、死亡4人,同期无发生;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持平;工商贸其他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2起、9人);道路运输事故227起、死亡120人,同比下降25.6%和16.1%,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2起、6人;水上交通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10人、增加8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8人(注:商渔船碰撞事故),同期无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7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10起、11人;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减少1起、1人。

  (二)大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1-3月,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和龙岩市等5个地区事故死亡同比下降,厦门、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6个地区无发生较大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上升。工矿商贸、铁路交通、水上交通行业以及建筑施工、化工领域事故死亡同比上升,尤其是岁末年初,铁路交通和建筑施工、化工事故大幅上升:1月份,建筑施工事故11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5起、10人,上升83.3%和200%;化工事故4起、死亡4人,超过去年全年化工事故总量(3起、2人);1-3月,铁路交通事故17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10起、11人,上升142.9%和220%。

  (二)有些地区事故同比上升。1-3月,漳州、莆田、南平、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事故死亡同比上升,宁德市上升尤其明显。福州、泉州、三明和莆田市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其中泉州、三明和莆田市同比上升。

  (三)个别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有所反弹。全省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4起、19人,其中:道路运输3起,同比增加2起;水上交通和建筑施工各1起,同期均无发生。

  三、对策与建议

  当前,工矿企业集中复产复工,道路运输、建筑施工进入活跃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任务比较艰巨。建议:突出节后防反弹,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化工和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时,针对今年以来南平市等少数地区铁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新特点,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铁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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