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4年1-7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8-20 18:28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8月8日直报统计,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7起、死亡222人,同比减少90起、34人,分别下降26.7%、13.3%;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29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3人;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扣除道路运输事故,1-7月份其他行业领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起、死亡 85人,同比减少23起、20人,分别下降23.0%、19.0%;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 12 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1人。

(二)地区事故情况。1-7月份,有3个地市发生较大事故:漳州(2起、8人,增加2起、8人)、厦门(2起、8人,增加2起、8人)、南平(1起、3人,增加1起、3人)。福州、泉州、三明、龙岩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南平、宁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厦门、漳州、莆田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平潭事故起数同比上升。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7月份,在12个重点统计行业领域中,有3个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事故:道路运输(4起、17人,起数持平、增加2人)、化工(1起、4人,增加1起、4人)、渔业船舶(1起、4人,增加1起、4人)。道路运输、建筑业、工贸、化工、铁路运输、渔业船舶等6个行业领域发生事故,其中道路运输、建筑业、工贸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四)事故主要特点及其暴露突出问题

1)铁路运输事故起数同比增加。

2)道路运输事故占比居高不下。

3)建筑业、工贸单月事故数大。

二、工作建议

(一)突出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持续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动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制度措施,落实好“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强化重大隐患整治见底清零。持续宣贯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AI执法系统,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精准执法能力水平;加大督办倒查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整改清零工作。三是加大指导检查服务力度。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公开曝光、事故查处等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道路运输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加强货运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货车生产改装销售源头、货物运载环节、货源配载安全管理。紧盯重中型货车非法改装、4.5吨以下货车管控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建筑业方面要加强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相关规定,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减少高温时段室外和高处作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铁路运输方面要深入开展路外伤亡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线路封闭设施、非法道口和人行过道、铁路作业通道、铁路道口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强化行人非法上道管控,加快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切实提高路外伤亡事故安全防控水平。消防方面要高度重视场地火灾、高层建筑火灾等类型火灾,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紧盯重点场所,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等行动,滚动式排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场所,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七个一律”措施,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工贸方面要突出检维修、清淤排污、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环节,严格现场管控。要加强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钢铁铝加工等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确保作业审批、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现场监护等防范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因高温引发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矿山方面要严防汛期地下矿山淹井、露天矿山及排土场滑坡坍塌,尾矿库漫坝溃坝。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根据矿井生产建设情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动态补充普查,查清积水等隐蔽致灾因素并实施治理。强化现场作业管理,督促矿山做好防暑工作,严防一线作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因疲劳、高热等诱发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顶板处理、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管控措施。危化品方面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落实工艺设施、罐区防台风、防雷电等措施,防止泄漏爆炸事故。要突出苯乙烯、丁二烯、硝化棉等遇高温易自聚、易分解的危化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燃气方面要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厉打击“黑气”和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防范涉燃气第三方施工破坏,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巡检。渔业船舶方面要强化乡镇船安全管理,加大“三无”船打击力度,杜绝乡镇船违规作业,实现“三无”船动态清零。组织开渔前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上渔船安全督导检查。旅游方面要针对暑期文旅项目订单暴增特点,加强对旅行社、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的安全监管,重点紧盯“低价游”“黑景点”等现象,及时发布违规旅行社、景点黑名单。要督促企业做好旅游车辆船舶、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