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12-04 11:27

 

2018   2

 

 

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6家企业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颖儒,电话(传真)0591-87553859;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三十二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8123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三十二批)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类型

评审单位

申请行业

1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机械

2

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3

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区本部)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复评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机械

5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复评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有色金属压力加工

6

益海嘉里(泉州)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复评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食品生产)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