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经逐级审核并报厅专家领导小组研究,于2025年11月20日至26日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对符合条件的59名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名单予公告,下步将发放聘任书。
请被聘任专家严格按照《福建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省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公告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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