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3000-2021-00059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1〕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1-05-12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1-05-19 09:33

闽应急建议〔20217

答复类别:A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刘向东代表:

《关于加强民间救援力量管理的建议》(第1642号)由我厅会同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紧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立足社会应急力量功能定位,加强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等民间救援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关于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积极推进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的工作部署,2019年,我省开展了社会应急力量摸底调查,全面摸排掌握了社会应急力量的队员、装备、保障及专业特长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2020年,推动使用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指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完成系统注册登记、信息录入、审核备案,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时的指挥调度,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关于提供保障支持的建议。国家和地方十分重视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支持帮助政策措施。2014年,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2017年我省公布了《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有序参与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对在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根据现行规定,捐赠企业或个人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的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是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此外,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区域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为跨区抢险救灾的社会应急车辆提供公路免费通行和优先加油、加水、维护服务保障工作。

三、关于强化能力培训的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行业,积极搭建平台,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竞赛和演练活动。2019年,我省选派7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了由应急管理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其中水域救援技能类福建2支队伍获第二名、第四名,3名个人获第二、第四、第十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我省社会应急力量的专业技能和风彩。2020年,我省选送216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参加了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培训,其中福建省防汛机动救援队作为优秀代表参加座谈并交流介绍经验。20208月,省应急管理厅与省红十字会签订了《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业务指导、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了省市县联合的防汛防台风、森林灭火、非煤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10,进一步磨合联动机制、锻炼救援队伍。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2019年,福建省减灾委、应急管理厅、广播影视集团共同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现场应急演练暨福建省百场千人应急培训活动启动仪式、防灾减灾论坛等一系列活动,蓝豹救援等10个社会应急救援队在现场进行了宣传展示和应急抢险演练活动。20196月,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和福州市政府安委会联合举办了2019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福建星光救援队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展示了智慧应急系统、水上救援等各类应急救援装置装备,并现场演示了急救处置方法。2020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和引导辖区社会应急队伍5000人次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赞誉。

您提出的支持引导民间救援力量规范化发展的建议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相关工作推进中,我们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规范建立队伍管理、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备案、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三是推动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装备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协同能力。四是继续推广运用全国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实时更新省内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应急力量发布应急信息、提供服务保障、实施指挥调度。五是大力宣传社会救援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典型事迹,对于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营造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氛围。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 

联 系 人:韩 

联系电话,0591-8732617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5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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