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3000-2026-00028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6〕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6-03-30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0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6-03-31 14:58

闽应急建议〔2026〕4号

答复类别:A

 

 

韩韬轶代表:

《关于借鉴香港经验系统化发挥社工在灾害应急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第1093号)收悉,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责的主要是有关预案体系完善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方面。作为承办单位,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吸纳您的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近年来,我厅加强顶层设计,2026年2月《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施行,在“3.4.4指挥协调-社会动员”部分明确:需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时,由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现场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救援;在“在3.5.1善后处置”部分明确: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务。2025年7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规范了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这些与您提出“完善顶层设计,将社工应急响应制度化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建议基本吻合。下一步我厅将结合预案管理职责,积极与省社工部沟通,协调指导加快推进专项预案修订,增加心理社会支持和社会恢复等相关内容,并做好与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备案相关工作

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我厅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全省已注册报备的社会应急力量队伍161支、骨干队员3700余人、志愿者3万多人,救援类型涵盖水域、山地等15个专业救援领域,以社会力量为重要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完善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协调机制,将11支社会应急力量队伍纳入省级队伍管理,150支纳入各级应急指挥体系统一调度管理。二是全国率先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其中科目就包括代表提出的“心理社会支持”等内容,目前已有10支队伍通过测评,形成配套制作标准流程、教学示范片“五个一”试点成果,为全国提供可推广的“福建方案”。三是组织社会救援队伍参加各级应急救援等联演联训连续两年拉动社会救援队伍参与省级“闽安”品牌系列综合演练和基层100场应急演练项目,提升了队伍参与多元力量协同作战能力。四是牵头主办了福建省第一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21支队伍参赛,被中央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五是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践行“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宗旨,3年来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省内防汛防台、森林灭火等行动2600余次、6万余人次,成功转移群众2.6万人,有效发挥了“第一响应人”的作用;接受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10次选派精锐队伍参与河南、江西洪涝及甘肃、西藏地震等重特大灾害救援,远赴缅甸执行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拓展基层服务,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公益宣传,参与重大活动联合值守,常态化开展民生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有关社工和应急管理工作问题契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趋势,具有极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目前我厅上述已经开展的工作、以及正在或谋划开展的工作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一致。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分析提出应急社会服务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构建“双核驱动”的社工联动模式建议,全面推开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进一步拉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全省各级实战演练拉练、应急救援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促进各级力量救援协同,推动解决社会应急力量“什么时候上、谁指挥”等问题;同时,紧扣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部署要求,有效借鉴香港先进社工工作经验,促进社会应急力量深度融入“大应急、大联动”体系,实现资源和服务下沉社区、扎根群众,构建更加牢固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署名:梁立峰

人:陈华国

联系电话:13514062968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3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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