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减办〔2024〕1号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减灾委,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据省气象台预测,受强冷空气影响,19日夜里起我省气温将明显下降,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全省大部可达8~15℃(局部超过16℃),中北部地区将出现寒潮天气。21日夜间,西北部高海拔山区有雨夹雪或小雪;22日中北部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部和北部地区部分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21日夜间到23日中北部地区的部分路段将出现道路结冰。22~25日气温较低,最低气温出现在24日前后,南平、三明、宁德三市大部和龙岩北部城区可达-3~0℃(局部可达-6~-4℃),有结冰;福州、龙岩南部和泉州西北部城区0~4℃(局部-1~0℃),有霜或霜冻,局部有结冰;其余地区城区4~8℃;26日起各地气温逐渐回升。预计我省西部、北部地区有32个县(市、区)的城区最低气温将达到0℃以下,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9个市共591个乡镇将达到0℃以下,高海拔乡镇最低气温可达-9~-6℃。
此次低温天气降温幅度大、低温强度弱、降雪范围广,为贯彻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涉及行业部门多、次生衍生灾害链长、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等特点,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落实落细工作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一旦发生灾情,市县减灾委要及时启动响应,加强指挥调度,组织调集力量科学有效处置,全力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二、加强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强化监测预报,实时发布降温、霜冻、雨雪等预警信息;减灾办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了解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趋势,精准施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和防范知识;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发布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提示,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要针对降雪情况,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等部门要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特别要加强城区道路、山区公路和电力通信线路除雪除冰物质装备准备。
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通畅。交通部门要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重点地区,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暂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公安部门要特别关注能见度较差、道路湿滑和21日夜间到23日-25日雨雪和道路结冰对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加强警力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
五、保障电力通信正常运行。电力部门要特别加强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输电线路和重要输变电设备的巡查,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输供电中断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并同时做好大面积长时间停电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通信部门要加强巡查,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
六、保障关心救助困难群众。民政部门要及时给生活困难人员、无固定居所人员发放御寒保暖衣被和过冬物资,确保安全过冬;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机构的管理服务保障,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在院老人、儿童等服务对象温暖过冬。
七、加强安全生产防范管理。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情况,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旅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未来十天沿海海区东北风,19~20日,5~6级阵风7~8级;21日,6~7级阵风8~9级;22~23日,7~8级阵风9级,其中22日短时阵风10级;24~27日,6~7级阵风8级。沿海海区有一定的海上大风灾害风险,有关市县需防范大风对航运、滨海旅游和渔业等行业的不利影响。
八、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及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认真做好信息上传下达,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灾情灾害信息。
我办将密切关注低温天气变化趋势,视情况再作具体部署和要求。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