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应急提案〔2024〕1号
答复类别:B类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16号提案的答复
潘敖大委员:
《关于统筹多方力量,加快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提案》(第20241016号)收悉。我厅作为分办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对照您提案建议内容,涉及我厅工作是“强化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分区分城摸清风险隐患底数”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取得的成果
2020年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时序进度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普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我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与区划等普查任务。一是完成我省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的致灾调查,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调查等任务,获得调查数据1307万项,基本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省级普查基础数据库。二是完成省市县(区)三级共计94个评估单元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海洋灾害、气象灾害和地震六种灾害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形成普查数据集、评估报告和区划图件集。
二、我省推进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的情况
我们深知普查工作调查是基础、评估区划是关键、应用是重点,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已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建成省级普查基础数据综合库。一是省政府将普查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省电子政务云上部署省级普查基础数据综合库。目前,已基本完成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等承灾体信息,历史灾情,综合减灾能力,灾害重点隐患,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报告与图件成果等数据入库工作,共汇集各类调查数据1300余万项,设置省级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数据目录,初步构建了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数据”平台。二是建成省级灾害风险信息化应用系统,作为“一单一库一系统”的核心平台,可实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的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为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本地化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二)建立数据库运行管理制度。制定《福建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福建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共享清单(1.0版)》和配套制订数据汇交、数据审核、元数据、数据分类与编码、用户分类管理、数据共享与分发、数据更新、数据接口、系统运维等9个技术规范。
(三)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应用。目前,我厅开发了台风灾害链临灾快速评估应用系统,通过对“杜苏芮”台风临灾评估,评估结果为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莆田市秀屿区、城厢区、涵江区及仙游县,泉州市泉港区、惠安县、洛江区、丰泽区、鲤城区、石狮市、晋江市及南安市,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的综合风险等级为高,结果与实际受灾情况基本一致,临灾评估应用模型得到实战验证。福州市依托承灾体和减灾能力普查数据,建立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链临灾动态风险评估系统,对政府有效应对今年“海葵”台风引发的暴雨洪涝灾害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完善普查基础数据库。一是完善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技术和管理体系,通过省级信息化平台向下贯通和系统化建设,搭建结构合理、责权明确、更新共享、持续运行的全省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服务体系,保障全省普查数据“常普常新”和数据底层应用要求,支撑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二是将省级信息化应用系统将纳入各地应急指挥平台,推动普查成果在我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切实发挥风险普查“大数据”和灾害普查成果的常态化应用。
(二)深入推动普查成果广泛运用。强化普查数据赋能,将普查形成的自然灾害风险要素、重点隐患、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等成果运用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救援、灾情应对等环节,推动形成智慧防灾减灾救灾,助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献计献策,为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共同努力。
领导署名:姚朝钟
联 系 人:林 瀚
联系电话:0591-8762109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