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2-02 15:04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fjsafet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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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好,实现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及网上行政许可、处罚等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政务公开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全面落实政务“五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制定安全生产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时,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求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及具体决策。二是推进执行公开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确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制定《福建省安监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开展年度执法任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福建省安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审定。全面推动所有行政处罚事项进入省级行政执法平台网上办理,及时纠正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办理不及时、不规范及执法不适当的问题。三是推进管理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制定《福建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融合执法实施方案》,融合现有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监管执法力量,厘清执法责任,延伸执法范围,提高执法效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实行“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重点公开局预算决算、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把单位行政服务窗口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窗口,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将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压缩到5个以内,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制定《福建省安监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服务流程编制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将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使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五是推进结果公开按照“积极主动公开”要求,及时向省图书馆和档案馆报送局“主动公开”正式公文243份,并按照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每季度及时向省政府电子政务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55条。依法做好“双公示”工作,主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

(四)丰富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和事故预警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和“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对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我省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及时、准确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我局在网上发布事故信息11条,挂牌督办信息22条,事故通报22条,预警预防信息2条。一是强化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对接报的较大以上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并在网站公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二是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在局政府网站设立“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布各地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原因、伤亡情况等信息,并对每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事故发生地设区市级政府及时做好较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四是强化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曝光。我局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记者站、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安全与健康》杂志等中央和省内多家新闻媒体合作,开通安全生产微信、微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强化警示教育。

(五)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原则,大力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政府网站。把局政府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途径,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意见箱等,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等信息的管理和查询系统建设,方便企业和公众进行咨询,保障广大群众从我局政府网站获取丰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二是新闻发布会。我局连续8年在省政府新闻办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定期通过媒体记者通气会等形式公开安全生产热点信息、重要情况。三是其他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电子触摸屏、微博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数44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880条。我局积极与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合作创办公益类栏目《安全直通车》,每周播出一期,时间10分钟,2017年共播出52期,受众面广,社会反响良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福建安全生产”,已发布1340条安全生产信息;每月2次向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发挥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功能,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主动公开信息。

(六)严格审查管理。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128条,其中:主动公开236条,占20.92%;依申请公开455条,占40.33%;不予公开437条,占38.7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3.3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条,占5.93%;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2.54%;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占1.2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5条,占86.86%。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我局政策解读4件,包括《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公开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等内容,以政策的“透”赢得公众的支持,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快速回复局政府网站互动问题,并及时发现、回应、引导群众的关注。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特殊需求。2017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434467人次,网上答疑咨询数达118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6件(2016年受理63件,历年累计受理103件),35件通过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非煤矿山和煤矿的相关信息,我局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同意公开”的1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的2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不够到位,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信息“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继续坚持把局政府网站作为我省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3

30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3

220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84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6

10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5

101

3.信函申请数

1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6

10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5

10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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